【核心提示】 昨日,省建设厅下发《加强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俗称“国六条”)下发之后,我省出台的第一份配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文件。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六条”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各市、县城市规划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通知》内容,切实加强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稳定住房价格,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解读 9月底前不完成住房规划 暂停住房建设规划许可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根据当地住房需求的实际状况以及土地、能源、环境等资源条件,分析预测住房需求,抓紧编制“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今明 两年及“十一五”期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并将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以及当地“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向社会公布。 9月底前,各市(县)必须完成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报省建设厅备案后(其中郑州市住房建设规划须报建设部备案),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规划必须严格实施,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要报省建设厅批准。 未按要求编制完成和上报备案住房建设规划的市、县,一律暂停住房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省建设厅将会同监察等部门对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制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地方政府出让土地 附加两项强制性指标 为全面贯彻“国六条”有关套型结构比例等规定精神,满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需求,《通知》要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建设地段,特别是拟新建或改造的居住用地,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地方政府出让土地前,要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居住用地的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上。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段,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项目有关规划许可。 居住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满足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要求的同时,必须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明确提出地块的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规划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规划的住宅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 90平方米以下住房 比重必须占70%以上 今年6月1日起,各市、县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要严格按照“国六条”的要求控制结构比例,套型建筑面积(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占70%以上。 6月1日后新建住宅建设项目进行规划选址、详细规划方案审查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必须增加住宅套型审查的内容。 不符合上述套型结构要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详细规划,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突破控制比例要求的,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吊销规划许可证。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 地产主管部门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已规划好的项目 政府确定是否调整套型结构 6月1日前已经取得规划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如果更改设计,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且会延长开发建设时间。 针对这种情况,《通知》要求,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规划、房管部门,对2006年6月1日前已经规划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集中 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市、县人民政府,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新建商品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区别规划用地性质、项目布局,因地制宜地确定需要调整套型结构的具 体项目。 需要调整的项目,要明确具体的套型结构,并纳入规划设计条件,重新审查规划设计方案,重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此类项目,规划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减少审查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并在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市、县人民政府已明确为需要调整套型结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调整,拒不调整的,原审批机关应依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变更规划等许可的决定。 建设厅将会同监察厅 严查5类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为落实调控精神,加强市场监管,市、县规划、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重点查处5类违反规划、违反或规避套型结构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 规行为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要公开曝光,从严处罚。违规建设的住房,要从重处罚,该依法没收的,要坚决予以没收,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规划部门要会同监察机关,将落实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实施住房建设规划、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情况作为规划效能监察的工作重点,加 强监督监察。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责成限期整改;对没有按要求严格审查,违规发放规划、施工和商品预售许可证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单位 和个人,要予以严肃查处。属于失职、渎职的,要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省建设厅将会同监察厅将把贯彻落实《通知》情况,列入今年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工作,对各地进行监督监察。
郑州反映
郑州调控措施9月出台 7月1日起,郑州市房管局联合郑州市统计局开始组织对50个社区2万户居民进行入户调查,了解郑州市住房现状及需求,同时进行了商品房空置调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存量土地调查及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企业家问卷调查。 “调查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对居民的入户调查已经基本结束,预计一周之内可以完成全部调查工作。”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称,调查数据显示,2万户居民的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2.93平方米,其中89%的居民拥有自有住房,月收入在2000元~4000元的居民是住房消费的主力军,超过七成的居民购房首选 多层住宅,最受欢迎的户型为三室一厅和三室二厅。在房价方面,市民能够接受的心理住房价位集中在1500元~3000元。同时,对未来几年房价的走势判断 上,有超过五成的被调查人认为会“上升”和“保持稳定”,认为“下降”的占15.6%。 据了解,调查工作全部结束后,郑州市房管局将组织专家分析、研讨,形成最终调研报告。根据该报告,9月底将出台郑州市落实“国六条”的具体调控措施。同时,根据调查结果,将对郑州市今明两年住房建设规划以及“十一五”期间的住房建设规划进行调整。
专家说法 《通知》给了老百姓定心丸 “《通知》的出台给了老百姓一颗定心丸。”河南财经学院房地产系教授刘社认为,“国六条”及其细则中,对老百姓影响最大莫过于“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 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通知》要求全面贯彻“国六条”精神,严格控制新建住房结构比例,90平方米以下住房 所占比例占到70%以上,将会给市民带来利好。这一标准表达了政府推行中小户型的决心,各级城市住房建设规划9月底向社会公布后,这批计划预计将在后年竣 工,届时市场上将会有更多房子供市民选择。 与此同时,二手房营业税征收期限从2年延长到5年以及二手房交易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将严重打击炒房者信心,资金实力不足的“炒家”将被迫撤资。
|